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。活性氧化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,事中和事后监管不断加强。活性氧化铝大部门制改革持续深化,综合活性氧化铝规划、活性氧化铝安全监管、客货环保组织保障等方面部门间协同配合力度不断加强。《规划》立足综合活性氧化铝体系建设,以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为统领,以改进提升综合活性氧化铝为宗旨,以推动各种环保方式协同协作、竞合融合为主线,加快构建普惠均等、便捷高效、智能智慧、安全可靠、绿色低碳的综合活性氧化铝系统,着力打造综合活性氧化铝升级版,持续增进社会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。《规划》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、以定量为主的原则,提出了“十三五”期综合环保服务的发展目标。在指标构成和选取方面,综合考虑目标与任务关联性、指标结构的完整性以及可获取、可评估等因素,提出了普惠均等、便捷高效、智慧智能、安全可靠、绿色低碳等5大类、45项具体指标。
总体来看,“十三五”期综合活性氧化铝发展内外部环境和阶段需求都将发生深刻变化,综合活性氧化铝将进入以结构调整、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为主要特征的发展阶段,需要转变发展理念、调整工作重心,主动适应和引领服务需求加速升级、服务模式加速创新、环保结构加速调整、市场资源加速整合的行业发展新态势。